前联想副总裁常程跳槽小米,由判赔525万违约金看竞业限制协议

张华东 2020-10-22 09:44:31 企鹅号 张华东 分享

2020年1月2日,雷军在微博上宣布前联想集团副总裁、中国区移动业务负责人常程加入小米,担任小米集团副总裁,负责手机产品规划。常程发布朋友圈说到加入小米是最美的期待。在跳槽前,常程一直被视为联想手机的灵魂人物,以过硬的产品能力和粉丝号召力著称。常程从联想离职加入小米,负责手机产品规划等工作,埋下一枚“定时炸弹”。

10月10日消息,从可靠人士方面获悉,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已就“前联想副总裁常程跳槽小米”一事公布了裁决结果,常程将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并支付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违约金525万元,且返还联想公司2020年1月竞业限制补偿金七万余元。

641.jpg


知名手机高管常程的劳动仲裁消息激起媒体热炒,何为“竞业限制”?

竞业限制起源于公司法律制度中的董事、经理竞业禁止制度,目的是为防止董事、经理等利用其特殊地位损害公司利益,在我国的公司企业类法律中均有类似竞业禁止的规定。引申开来,企业采取与员工订立竞业限制协议的办法,以保护企业的竞争利益和商业秘密。

国家科委《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规定:“单位可以在劳动聘任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与对本单位技术权益和经济利益有重要影响的有关行政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协商、约定竞业限制期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或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现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以上就是竞业限制的法源。

在现行的劳动合同制度体系下,“竞业限制”的适用范围如何?

我国现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笔者根据不同业态可以解读为:

1、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2、高级技术人员

高级研究开发人员、技术人员、关键岗位的技术工人等容易接触到商业秘密的人员。

3、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其他可能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人员,如管理人员、销售人员、财会人员、秘书等。

4、同业范围

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5、地域

一般理解为原公司业务所及的地域范围,而不能超出合理的广度。

6、期限

竞业限制期不得超过二年。

签署竞业限制协议需要注意什么?

竞业限制的约定只要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是有效协议,对签署双方甚至新的用人单位均具有法律拘束力。由于竞业限制期是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以后的若干时间,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可能是违约责任,也可能构成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责任。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签署竞业限制协议尤其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一是,注意严格遵守法定的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即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二是,注意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即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三是,注意严格执行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的约定。如果因用人单位原因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劳动者要求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对于劳动者个人而言,签署签署竞业限制协议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一是,在竞业限制协议中明确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保障竞业限制期权利的实现。

二是,明确在二年之内明确约定竞业限制期限,约定具体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内容。

三是,用人单位不按竞业限制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要及时要求支付;否则,要及时主张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641 (1).jpg

常程仲裁案中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赔偿525万元的违约金是否合理?

现行劳动法律框架内,对于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并未明确规定违约金的限制性条款。部分地方法规在这方面走在了国家立法的前面,如《宁波市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规定,企业应当向被限制人支付补偿费,年补偿费不得低于该员工离职前一年的报酬总额的1/2。《珠海市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规定,企业与员工约定竞业限制的,在竞业限制期间年补偿不得低于该员工离职前一年从该企业获得的年报酬总额的1/2。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常程劳动争议案,目前还没有过多信息披露,但是关于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存在三个相关法律适用的连接点:

一是,2017年7月24日签署的《联想限制性协议》;

二是,联想移动通信进出口(武汉)有限公司;

三是,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据此可以推定该笔525万元违约金的裁决结果,一定有其合同依据和相应计算方式,与常程本人的收入水平或经济补偿金标准等相比较应具有合理性。

赔了竞业限制协议的违约金,还需要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吗?

竞业限制协议的一方发生违约,支付赔偿款后,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双方也可以协商解决后续事宜。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和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应当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期限竞业限制要求的,可以终止履行竞业限制协议。

如果因用人单位原因,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劳动者要求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常程的受托律所发布声明称判决未生效,后续还会有什么可能性?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因劳动报酬、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均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当事人对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常程因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的起诉属于民事诉讼,诉讼程序启动后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在诉讼程序中,仲裁裁决是重要参考因素,但不是法院进行裁判的唯一依据。审判法院会依据民事诉讼的审判流程和审理方式进行重新审查案件事实,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基于《联想限制性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以及相关事实进行裁判,可能维持仲裁裁决的结果,也可能重新做出不同于仲裁裁决的一审判决,甚至可能发生上诉程序。

今日,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发表声明称,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20年10月9日就联想移动通信(武汉)有限公司与常程竞业限制纠纷一案作出裁决书后,常程先生委托北京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针对该裁决书向法院提起诉讼,该裁决书依法未生效。对于该案的后续进展?法院如何判决?是否改变仲裁裁决结果?我们拭目以待。

阅读全文
写留言
相关阅读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服务收费 |

    Copyright© 2020 天理眼法律服务(tianliyan.com) 版权所有 违者必究 | 粤ICP备19160004号

    法律咨询:400-1513-886 商务合作:18618153060

    本站所转载的文章、图片等内容,版权归来源方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本站原创内容未经授权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