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摘要
2020年3月底,被告人张某尘通过一网络主播粉丝微信群发布自己欲与他人合伙做工程的信息,并在群中询问他人是否有兴趣一同前往江西省贵溪市查看工程,同在该微信群中的欧阳某表示有合作意向。
达成意向后,张某尘与欧阳某一同到江西省贵溪市某镇一个水利枢纽工程参观。之后,张某尘谎称可以从该工程监理部副总监处承包工程,并以打通关系需要钱为由,自2020年4月4日至2020年5月11日间,先后从欧阳某处骗走人民币33万元。不久,欧阳某发现张某尘根本无法承包该工程,也无法退还其款项,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案件审判
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张某尘的父亲张某钰与被害人欧阳某达成退赔协议,被害人欧阳某同意放弃部分退赔款,且张某钰自愿为退赔款中的17万元提供连带担保责任。被害人欧阳某对被告人张某尘表示谅解。
经泰宁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价值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综合其量刑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张某尘违法所得人民币十七万元,返还给被害人欧阳某,案外人张某钰对该款承担连带担保清偿责任,于2021年6月15日前还清。
2018年以来,泰宁法院加大对网络电信诈骗案件的打击,积极协同公安、检察、电信、网信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断卡”专项行动。三年来,审结网络电信诈骗案件16件18人,为被害人追回损失近100万元,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