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退租退费起争议
2020年8月,小林通过中介租赁某房屋。入住后小林发现房屋有白蚁,经过沟通,房东同意其搬出,后小林找到了新的房屋。
然而在小林欲与房东做房屋交接、退费时,房东却提出小林系提前解除合同,押金不能退、应支付整月的物业费等要求。
双方对房屋的起租日期、是否退还押金和支付整月的物业费等产生争议,小林遂诉至集美法院。
02.合同缺失 双方各执一词
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翻阅卷宗,与双方电话沟通,厘清症结。原来小林系中途承租,新旧房客交接均由中介处理,房东和小林并未直接沟通过。另外,双方的租赁合同均存放在中介处,但中介机构已关闭且无法取得联系,双方都没有合同,对起租日、违约责任等存在较大分歧。
调解室内,双方互不相让,争执不下。法官一针见血地指出矛盾症结:“两位存在分歧的原因是前期未直接沟通,仅通过受托人对接,对合同也不够重视,没有将书面合同及时取回,导致合同事项无法确定。”
03.聊天记录助争议厘清 法官提议双方调出相互的聊天记录,对照厘清事实。经过法官耐心引导,参照相应聊天记录,双方对起租日期达成一致,均认可小林无需支付整月的物业费。此外,聊天记录显示,小林多次向中介反映房屋存在白蚁问题,房东认可了该项事实,同意并当场将剩余租金和押金退给了小林,双方握手言和,问题圆满解决。
法官提醒
房屋租赁往往涉及房屋交付、租金支付、房屋使用保管等诸多事项。成立房屋租赁关系时,双方当事人应积极沟通、协商好租赁细项,用书面合同固定明确相关内容,并妥善保管好合同及留存相关证据。各方均应依照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正当行使权利,诚信履行义务,以避免房屋租赁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纠纷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