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着转给情人150万,再想要回20万给女儿陪嫁却闹掰

法治聚焦 2021-12-13 19:09:46 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 分享

男子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她人发展情人关系,将自家拆迁补偿款 150 万给了对方,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结果被妻子告到法院,因重婚罪被判刑。

李某与齐某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二人虽然常有纠纷,但始终没有离婚。

2019 年,李某与杨某相识,在杨某离婚后二人发展为情人关系。李某家的饭馆拆迁,得拆迁补偿款 480 万元,李某转给齐某 330 万,转给杨某 150 万。杨某用这笔钱在农垦九三管理局购买一处楼房、一辆轿车以及一辆客货车。随后,李某随杨某来到九三垦区,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2020 年,李某的女儿打算结婚,李某想给女儿 20 万作为陪嫁,杨某却不愿拿出这笔钱,二人也因此产生矛盾。在多次争吵后,二人 " 分道扬镳 ",杨某回娘家后便没再回来。

2020 年 6 月,李某的妻子齐某向九三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李某与杨某之间的赠予无效,并要求其返还人民币 150 万元并支付利息。

经侦查,2020 年 7 月,李某被公安机关在九三管理局的家中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有合法妻子,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行为构成重婚罪,依法判决李某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注: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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