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范某在网上倒卖虚拟货币,不料赔了钱。为了周转,他向朋友借了2万元钱,可这笔钱并没有让他回本,反而在借款到期后,无力偿还。无奈之下,范某向孙某等人借了高息借款。可是高息借款哪是那么好借?高额的利息让范某陷入“赤字危机”。怎么才能筹到钱?范某左思右想,生出一条“妙计”。
范某先后对邻居李某芳、李某洋及朋友吴某谎称其在某小额贷款公司工作,正在帮别人做垫还信用卡业务,可以挣取高额利息。以此为由,先后让李某芳等人出资,由其操作,定期给付高额利息。范某承诺1万元本金就可每周得到500元的分红(利息)。
听到有高额回报,李某芳、李某洋、吴某三人动了心,开始尝试投资,之后,吴某又介绍朋友高某加入,四人分多次将钱款交给范某,金额高达55万元。范某收到钱款后,用该款偿还了自己所借的高息借款,并给付了李某芳等人所谓的分红(利息)。
一开始,范某通过手机银行、支付宝、微信转账等方式,每周会给李某芳等四人分红一次。没多久,范某便开始编造各种理由,将分红改为每月一次。直到每月一次的分红也没有了之后,四人才直呼上当,到公安机关报了案。
范某接到公安机关的电话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此案经阳明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范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予以惩处。鉴于被告人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符合自首规定,最终判处被告人范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十万元;退赔四名被害人共计5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