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自己“挖”进去了!二人偷电挖比特币牟利获刑

法治聚焦 2021-02-07 15:45:55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分享

近几年,网上虚拟货币“比特币”受到许多人的追捧,一些梦想一夜暴富的人,开始琢磨新的“来钱道”了。

然而,比特币挖矿机需要消耗大量电能,如果正常购买,运行成本很大。这不,有的人就打起了歪主意,“傍”上了地处偏僻的厂房,挖空心思盗取国家电力运行自己的比特币挖矿机,走上了犯罪道路。

近日,红岗法院审理了一起窃电挖比特币案件。

基本案情

2019年9月,林某、李某计划通过盗电运行比特币挖矿机谋取私利。二人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后,将国网电力私接至自己的厂房内,盗电运行147台比特币挖矿机。在此期间,由二人共同负责比特币挖矿机的日常维护,挖出的比特币由李某负责销售。经过核算,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里,二人盗窃了价值高达197803.5元的电力。

法院审理

红岗区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林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国家电力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判决林某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决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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