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至2020年7月期间,被告人阿伟未经林业主管部门许可,未取得林业采伐许可证,持油锯砍伐某农场作业站道南57株落叶松,并使用拖垃机拉至自家水稻房西侧准备盖大棚使用。被盗伐林木原木积量为9立方米,蓄积量为11立方米。经鉴定,被盗伐落叶松价值为人民币8345.70元。2020年8月28日,阿伟经传唤主动前往公安机关,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被告人阿伟对指控事实、罪名没有异议,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阿伟犯盗伐林木罪罪名成立。阿伟多次盗伐林木,对其可以酌情从重处罚。系自首且认罪认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其复植柳树,对其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故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阿伟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 官 说 法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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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但现实生活中,一些犯罪分子利欲熏心、为了一己私利肆意乱砍滥伐、毁坏林地,破坏土地生态系统。在此,我们呼吁每一位公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家园,摒弃陋习,珍惜每一寸土地,争做保护生态的参与者、和谐社会的护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