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康巴什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用他人“蚂蚁花呗”套现构成盗窃罪的刑事案件。
【基本案情】
被告人甲与被害人乙系同事关系,工作期间甲意图盗窃乙钱财,借持乙手机拍照之机,通过短信验证方式修改了乙手机支付宝的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并查看乙的支付宝花呗贷款额度。后在上班期间,甲偷拿被害人乙手机,用乙的支付宝花呗给自己所属的支付宝账户转账2500元,并提现至自己的银行卡中,用于赌博。之后甲又多次用自己手机登录被害人支付宝账号,用同样的方式套现,均用于赌博和花销。最终,甲被抓获归案。
【法官释法】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结合其他从重、从轻处罚情节,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追缴其将违法所得返还被害人。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治教育】
一、网络世界发展迅猛,盗窃方式千奇百怪。广大人民群众须严密保护个人信息,一旦发现个人信息遭到泄露,务必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以免让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
二、盗窃是秘密窃取并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行为,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给他人、单位或国家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也将自己的未来付之东流。因此,只有认真学习知识技能,才能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去创造美好生活,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