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中 女方退还彩礼7万元

法治聚焦 2020-12-25 15:52:24 纳雍县人民法院 分享

近日,纳雍县人民法院雍熙人民法庭在审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中,承办法官吴咏梅积极主持双方调解,多次与当事人沟通,最终化解了双方矛盾,成功调解该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 2020年2月,当事人卢某与龙某经人介绍认识后,双方父母同意于3月13日订婚,6月1日按农村习俗举办婚礼。但是婚后双方共同生活了两个月,龙某就回到娘家一直未归,后双方表示无法继续生活下去。9月25日,卢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承办人深入了解,发现双方仅认识一个月就同居,后也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由于互相缺乏了解,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且不与父母及家人沟通,导致两人矛盾越来越深,龙某表示不愿与卢某继续履行婚约,不愿退还彩礼并要求卢某赔偿其青春损失费。

承办人对当事人争议焦点进行细心分析后逐一进行开导。最终,卢某、龙某决定和平解决双方争端,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龙某及其家人当庭履行双方约定退还的聘金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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