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面当口罩出售 男子寻"商机"行骗致富获刑

法治聚焦 2020-10-15 15:40:46 正义网 分享

  正义网益阳10月15日电(通讯员周再明 雷苗)为了寻求快速致富途径,竟用方便面充当口罩出售诈骗钱财。经湖南省桃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10月13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詹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现年21岁的被告人詹某,系桃江县马迹塘镇无业人员。2020年2月初,时值全球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口罩一度成为紧俏货,被告人詹某看到群众急需购买口罩,便从中窥出了行骗致富的“商机”。他利用公众的急切心理,通过微信平台在朋友圈发布口罩售卖信息,谎称有大量口罩售卖。

  2020年2月12日,张某通过微信好友“牵线搭桥”与被告人詹某联系购买口罩,并将口罩实际购买者王某园转给自己的14000元口罩款转给了被告人詹某。因被告人詹某迟迟没有发货,经被害人王某园屡次催促,詹某只好退还货款7000元。2月17日,被告人詹某以假名字“詹浩霖”向口罩收货人发送两箱方便面,谎称口罩已发货,并将快递单发给受害人,将退还的7000元又骗了回来。快递到后,被害人王某园得知收到货物系方便面,便要求被告人詹某退还口罩款,但被告人詹某在并未采购口罩的情况下谎称自己货款被上线骗取,并将被害人王某园的微信删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当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被告人詹某到案后虽如实供述其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全部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但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销售疫情防控物品的名义骗取他人财物,实施诈骗,应酌情从重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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