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桂林10月14日电(通讯员覃福生)男子迷恋赌博后便不能自拔,编造各种谎言先后骗取他人89万元用于网络赌博,被告发后到公安机关投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荔浦市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责令其退赔人民币89万元给被害人。
现年38岁的林某,是荔浦市人。因犯诈骗罪,2008年4月2日被桂林市象山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2014年5月21日刑满释放。林某刑满释放仍不知悔改,数年后又重操旧业,干起老本行。2018年5月份,林某因脚痛到荔浦市某诊所就医时与女子王某相识,并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之后,林某对王某谎称其父亲种有70亩砂糖橘且已经挂果,自己也种植有36亩砂糖橘和橙子,并虚构自己当兵回来在荔浦市某单位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骗取王某的信任,然后编造各种理由骗取王某人民币25万元。钱到手后,林某将所得赃款大部分用于网络赌博。
2019年1月至12月间,林某谎称要与王某合伙种植50亩的百香果,所得收益二人五五分成。之后,林某伪造了一份“土地流转协议书”,谎称在荔浦市某乡租下了50亩岭地,然后编造需要交租整地、搭果棚、购买农药、付工人工资等理由,先后骗取王某人民币55万元,并将其中的53万元用于网络赌博。
输钱输疯了的林某,一心想着要回本,于是又编造新的谎言。2019年12月4日,林某以其以前挪用了部队10万元公款,不还就会被抓回部队处理为借口,骗取王某人民币9万元用于网络赌博。最终,本没有扳回,这9万元仅几天时间又全部输光。
2020年1月10日,王某发现被骗后向荔浦市公安局报案。同月13日,林某到荔浦市公安局投案,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荔浦市法院审理后认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隐瞒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林某刑罚执行完毕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林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因此,法院根据其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等,依法对其作出相应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