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中等12人伪造金融票证、票据诈骗、合同诈骗等一案公开宣判!

法治聚焦 2021-01-28 18:01:23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分享

近日,兰州中院公开宣判被告人王某中等12人伪造金融票证、票据诈骗、骗取贷款、合同诈骗、挪用资金、违规出具金融票证、伪造国家机关印章、伪造公司、企业印章、伪造身份证件一案。 案件基本情况

经审理查明,邮储银行武威某支行行长王某中与江苏、上海、天津等地近10名金融掮客共谋,通过票据贴现、转贴现、承兑、资产包投资、理财贴息、通道公司投资、伪造印章、伪造票据、联系企业出具“三无”票据等多种专业、隐蔽、新型犯罪手段,与全国30余家银行、上百家企业进行票据交易、理财交易,共骗取银行资金达120亿元,截止案发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亿元。

案件审理情况

本案是近年来全国范围内案值最大、涉及地域最广、影响重大、犯罪手段众多的金融领域犯罪案件,涉及全国30余家银行、上百家企业,属重大、复杂、疑难的新类型金融犯罪案件,案卷400余册、涉及票据业务等12项罪名。案件受理后,兰州中院安排专业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的审判员担任主办人和刑二庭庭室领导组成合议庭,通过长时间加班加点,认真学习金融专业知识,全面研判掌握案情,顺利审结专案。分管院长、庭长强化监督指导,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讨论案情,协调公安、检察机关,持续加大追赃力度,截止宣判前,追回赃款近10亿元、查扣财物50余项。

案件审理结果

本案主犯王某中涉七项罪名,其中票据诈骗等三项犯罪均被判处无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对另外二名罪行严重的被告人按照法定最高刑判处无期徒刑;其余被告人均判处五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对各被告人均依法判处较重的财产刑。彻底摧毁犯罪分子犯罪的经济基础,最大限度挽回金融机构损失,极大地震慑了犯罪分子,彰显司法机关维护金融安全、打击金融犯罪的坚定决心,强有力保障金融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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