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检察机关依法对李伟决定逮捕

法治聚焦 2020-10-12 17:10:22 高检网 分享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李伟(副厅级)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克拉玛依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克拉玛依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对李伟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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