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诈骗罪数量占涉疫犯罪三成以上,排名第一

2020-03-08 15:42:55 最高检 分享

日前,最高检公布了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情况,也连续发布了四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那么哪类犯罪最多?原因又是什么?日前,最高检涉疫情防控检察业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对记者表示,今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检察机关办理的涉疫情犯罪案件罪名排名第一的是诈骗罪,占到所有案件的三成以上。

苗生明表示,与“非典”期间检察机关办理的涉疫情案件相比,本次疫情期间案件发案量大,罪名分布也大为不同。“非典”期间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涉疫情案件353人,主要集中在制售伪劣药品,哄抬物价,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等罪名上。而今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截至日前,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的涉新冠肺炎疫情案件人数就已经超过1000人,检察机关介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已经分别达到6000余件8000余人。检察机关办理的涉疫情犯罪案件罪名排名前三的分别是诈骗罪、妨害公务罪和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其中诈骗罪占到所有案件的三成以上。

苗生明认为,当今网络传播的便捷性和隐蔽性,让本次疫情期间诈骗等类别犯罪发案量大幅增长,犯罪行为的传播速度远远快于“非典”时期,传播的范围远远大于“非典”时期,社会危害性更大。“特别是在目前数量最多、占比最高的诈骗犯罪以及造谣传谣犯罪中,通过微信、QQ、淘宝等网络平台实施的占绝大多数。”

苗生明表示,一些人心存侥幸,认为在网上发个假消息、骗点钱,只是点几下鼠标、点几下手机的事,而且“打一枪就跑”不容易被发现,发现了也无非是退钱、道歉了事。而实际上,网络从来不是法外之地,最高检在2月11日发布的第一批案例中,就选择了2个利用手机网络实施的诈骗案,就是针对这一问题,告诫那些潜在的犯罪分子,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同时也提醒社会,注意防范这类利用手机网络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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