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中院对任湧飞受贿、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公开宣判

法治聚焦 2020-09-25 12:05:38 新华网 分享

  新华社上海9月24日电(记者兰天鸣)记者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24日对上海杨浦法院原院长任湧飞犯受贿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公开宣判。

  上海二中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9年间,被告人任湧飞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收受请托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50万余元。

  被告人任湧飞还在担任上海杨浦法院院长期间,从杨浦区召开的有关专题会议上得知,以上海潇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赵富强为首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多次实施以暴力胁迫的手段非法转移巨额房屋租金,故意欺骗并侵占国有资产等具有黑社会性质的违法犯罪行为。

  2018年下半年,任湧飞经时任杨浦区委政法委书记卢焱介绍,接受赵富强的请托,在终结潇戈物业公司破产程序等方面提供帮助,使该公司得以存续。

  上海二中院认为,被告人任湧飞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依法应数罪并罚。据此,对被告人任湧飞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违法所得依法追缴。


阅读全文
写留言
相关阅读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服务收费 |

    Copyright© 2020 天理眼法律服务(tianliyan.com) 版权所有 违者必究 | 粤ICP备19160004号

    法律咨询:400-1513-886 商务合作:18618153060

    本站所转载的文章、图片等内容,版权归来源方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本站原创内容未经授权禁止转载。